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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2-2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拟设立50项,研究年限为2年。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三)成果要求需同时满足:(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四)成果署名: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欧宝手机网页版,同时必须注明基金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三)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不能申报;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五)申请人要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七)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 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四)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同时打印一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各单位汇总后连同电子稿(Word 格式)统一报送科研处(1008B)。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2年03月08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申报文件和培训材料,组织教师做好选题、论证撰写工作。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岗在职教师、前期研究成果积累较好的讲师要参加本次申报。


附件2: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科研处    

                   2022年02月22日



编辑:张火萍
审核:刘长万